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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教育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部署,为加强对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,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》(粤教策〔2007〕37号)等文件,结合2019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任务要求,我局决定在三月至六月开展民办教育机构随机检查工作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规范我市民办中职学校、市直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,引导民办教育机构依法经营、诚信办学。
二、抽查时间、内容、对象和方式
(一)抽查时间、内容、对象
4月22日至5月7 日,主要针对民办教育机构,按照市教育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事项清单(暂行)中明确的抽查事项开展抽查,抽查对象在《检查对象名录库》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不低于20%的单位开展检查。
(二)检查方式
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进行抽检。
(三)检查人员
本次检查人员在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。
三、要求
1.在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,确保安全;
2.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根据方案要求,合理安排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;
3.在每个单位检查中,要认真填写《惠州市教育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登记表》
惠州市教育局
2019年2月15日